市二院復印病歷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及可提供復印病歷內(nèi)容 提供材料: 1、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: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院發(fā)票或出院證明(復印件)到醫(yī)科科辦理復印病歷申請手續(xù)。 2、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(近親親屬同戶口簿):請?zhí)峁┗颊吆痛砣说纳矸葑C原件及復印件、病歷復印委托授權書。 3、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親屬代理人的:請?zhí)峁┧劳鲎C明、戶口本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,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,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(同一戶口本人員原件及復印件或街道、派出所出具有關證明)。 4、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:請?zhí)峁┍kU合同復印件、承辦人員的身份證(或工作證)復印件、單位介紹信、患者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、出院證明或住院出院發(fā)票復印件。 5、公安、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病歷資料的:要出具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(2人以上)。 可復印內(nèi)容: 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、住院志、體溫單、醫(yī)囑單、化驗單(檢驗報告)、醫(yī)學影像檢查資料、特殊檢查同意書、手術同意書、手術及麻醉記錄單、病理資料、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(wèi)生行政部門規(guī)定的其他病歷資料。 |